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科技推广 安全监理 教育培训 农机维修 农机服务 农机机构  
 
  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请选择字号【 】 
 
桦甸市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管理制度
2015-10-21

桦甸市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加强人员培训和日常监管,按要求公开信息,有效发挥系统作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补贴信息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人操作”的原则,根据系统内设立的省、地、县三级管理员,管理员经授权代表同级农机管理部门管理补贴信息系统。


管理员应具有一定的政策业务能力和计算机管理水平,责任心强,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条 县级管理员主要职责


(一)组织推进本县系统管理员、有关部门和企业用户等统一使用补贴信息系统;


(二)负责办理申请、核实录入、申请拨款等工作。


(三)收集上报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


第五条 企业用户主要职责


(一)生产企业负责完善补贴信息系统中生产企业资料、产品技术参数、主要配置和整机照片,及时对授权备案的经销商提供产品铭牌、动力号、机架号、发动机号等信息;


(二)收集上报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


第三章  系统维护


第六条 所有用户可依据补贴政策操作程序变化的需求和工作实际,提出补贴信息系统功能修正和升级等建议。


第七条 各级用户应按规定做好网络和设备接入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级管理员和用户应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待办事项,因特殊原因造成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各项业务有效运转。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补贴信息系统实行用户实名制管理,所有用户均采用实名开通身份和日常操作,实行系统信息查询日志化管理。


第十条 所有用户首次登入使用时应及时修改密码;用户应妥善保管和定期变更登陆账号和密码;严格在权限范围内操作,不得冒用其他用户账号登陆和操作;遵守保密规定,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补贴信息系统,防止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的信息泄露。


第十一二条 因未按规定操作而发生信息泄露的,相关用户须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生产企业应加强自身管理和所推荐经销商系统操作的监管,经销商发生问题的,生产企业须承担连带责任。




桦甸市农业局


201541

作者/出处:桦甸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阅读次数 [1549]

上一篇  下一篇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桦甸市开展主粮作物机收减损 调查宣传工作
 2021年桦甸市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人员明细表
 桦甸市横道河子乡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项目建设验收公示表
 桦甸市新型主题农机装备建设公示表
 关于桦甸市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公示
 关于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的通知
 关于拟推荐吉林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名录的公示
 自行采购询价中标结果公示
 2017--2018年桦甸市高效植保作业公示表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桦甸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网络征询意见 [1824]
通知通告 [1693]
桦甸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资金管理制度 [1651]
2015年桦甸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1588]
桦甸市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制度 [1572]
桦甸市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管理制度 [1549]
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管理办法 [1544]
桦甸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419]
关于桦甸市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公示 [1411]
桦甸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公开制度 [1399]
   

主办单位:桦甸市农机推广站      承办单位:桦甸市农机监理站
单位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205号  邮编:132400
email:hd@jlnongj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