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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修订新农合诊疗项目 报销范围扩大 |
| 2008-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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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满足参合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多次组织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试行)》进行修订和完善,并于近日正式下发。
新《目录》增加了诊疗项目的种类,扩大了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原《目录》中有诊疗项目1877项,新《目录》5049项,增加了3172项;新《目录》中100%统筹的3450项、50%统筹的807项;纳入统筹范围的卫生材料304种;对14项特殊疾病(或特殊疾病所用的卫生材料)进行了限价。
新《目录》中,卫生材料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分段、累加、按比例报销。价格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的,100%报销;200至1000元段(含1000元)50%报销;1000元以上,30%报销。新《目录》增加了介入治疗、人工晶体和补片、心脏瓣膜等多个项目的限价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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