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工作步骤、时间和资金使用
(一)工作步骤。落实敞开普惠政策,全市按照“自主购机、自愿申请、据实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实施补贴。具体流程如下:
1、公布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
2、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按照公布信息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3、申请补贴登记。购机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具法人身份并携带营业执照)、银行卡(银行账户)等相关材料向市农机补贴办公室提出申请(外地购机者需同时提供在本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合法证明),由农机、财政两部门对购机者的身份及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信息录入,由购机者填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4、补贴机具核验。申请审核通过后,将根据出示的购机发票、产品资质证明,和当年新购置的机具等相关材料,由农机、财政两部门按照补贴机具核验规程,安排2名专人共同开展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并在《补贴机具核验单》上签字。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先行办理落籍登记手续。
5、补贴资金公示兑付。农机、财政两部门经核验确认无误后,即刻将办理申请补贴资金的购机者的购机信息进行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确认无异议,每月底由财政部门集中通过银行卡直接兑付补贴款。
(二)办补时间和相关要求
1、补贴办理时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时间,以年度为单位,实行全年办理。每年补贴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15日。在当年补贴截止时间后,不对当年购置机具办理购机补贴核实确认手续。下年原则上不对上年购置的未办理补贴核实确认手续的购置机具实施补贴。
2、机具补贴时限。申请办理补贴的机具,应当为当年新购置机具。其补贴资格为当年购置、当年办理、当年有效。为满足购机者生产需要,对当年购置且已投入生产应用的补贴机具,给予办理补贴。
3、补贴申领时间。购置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没有兑现补贴的,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其补贴额按照购置当年的补贴额补贴。
(三)资金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集中统一监管,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支持购机者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鼓励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支持购置大型农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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