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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束2009年示范区建设机具购置和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
2009-12-23 |
吉农机字〔2009〕59号
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机(农业)局,各有关农机生产(经销)企业: 按照省农委和省财政厅的总体要求,2009年示范区建设的机具购置和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将在2009年底前全部结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补贴协议的签定 2009年示范区建设和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补贴协议签定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届时《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将关闭,全省购机补贴协议签定工作结束。 二、关于补贴资金的结算 省农委农机购置补贴和示范区建设补贴资金结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31日, 届时2009年示范区建设及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工作全部结束。 三、几点要求 1.请各有关市、县(市、区)抓紧时间组织农民签定补贴协议,交款购机,切实将2009年示范区建设和第二批购机补贴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2.各有关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要抓紧组织供货,严格按照资金结算的时间和有关规定,向有关市、县(市、区)进行补贴结算资金的申报。 3.2009年示范区建设和第二批购机补贴协议签定和补贴资金结算工作结束后,所发生购机补贴行为,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抄送: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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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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