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金额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补贴机具操作程序
⑴购机者凭村级相关证明(附件1)和购机者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向乡(镇)农业站提出购机申请,填写报名表(附件2),乡农业站会同财政所审核其身份和资格,报市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公示。
⑵公示同时,购机者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市农机部门拍照并领取《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见附件4),办理相关补贴审批手续后,由市农机和财政部门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见附件5)。
⑶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买机具,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全额发票。
⑷经销商将机具发送到市政府所在地,市农业、财政部门对购机者所购机具办理好相关手续同时进行核实。
2、2000元﹥补贴金额≤10000元(不含动力机械和收获机械)的补贴机具操作程序
⑴购机者凭村级相关证明(附件1)和购机者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向乡(镇)农业站提出购机申请,填写报名表(附件2),乡农业站会同财政所审核其身份和资格,报市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公示。
⑵公示七天后,购机者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市农机部门拍照并领取《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附件4),办理相关补贴审批手续后,由市农机和财政部门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附件5)。
⑶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附件5)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买机具,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全额发票。
⑷经销商将机具发送到市政府所在地,市农业、财政部门对购机者所购机具办理好相关手续同时进行核实。
3、补贴金额﹥10000元、20马力-45马力动力机械的补贴机具操作程序
⑴ 购机者凭村级相关证明(附件1)及购机者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向乡(镇)农业站提出购机申请,填写报名表(附件2),乡农业站会同财政所、镇政府共同审核其身份和资格,报市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公示。
⑵公示七天后,购机者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市农机部门拍照并领取《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附件4),办理相关补贴审批手续后,由市农机和财政部门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附件5)。
⑶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附件5)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买机具,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全额发票。
⑷经销商将机具发送到市政府所在地,市农业、财政部门对购机者所购机具办理好相关手续同时进行核实。
4、48马力-75马力动力机械、收获机械的补贴机具操作程序
⑴ 购机者凭村级相关证明(附件1)、三户联合证明(附件3)及购机者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向乡(镇)农业站提出购机申请,填写报名表(附件2),乡农业站会同财政所、镇政府共同审核其身份和资格,报市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公示。
⑵公示七天后,购机者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市农机部门拍照并领取《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附件4),办理相关补贴审批手续后,由市农机和财政部门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附件5)。
⑶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附件5)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买机具,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全额发票。
⑷经销商将机具发送到市政府所在地,市农业、财政部门对购机者所购机具办理好相关手续同时进行核实。
注:由于桦甸属于半山区,不适合80马力以上的动力机械、三行以上的玉米收获机械,所以原则上不予办理农机补贴。
(二)时间安排
2013年农机补贴分两个阶段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3月初到6月末,第一批国家补贴资金的实施。优先补贴水稻插秧机、玉米免耕播种机和深松机,在保证农民享受上述三种产品补贴的情况下,对其他机具实施补贴。
第二阶段:7月初到10月末,第二批国家补贴资金的实施。主要补贴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和深松机,在保证农民享受上述产品补贴的情况下,对其它机具实施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