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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暂停福建省安溪县福鑫机械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
2015-9-21 |
农机产〔2015〕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群众举报,近日我司经初步调查,发现福建省安溪县福鑫机械有限公司、安溪永兴机械有限公司、泉州长盛茶叶机械有限公司、黄山市祁门县祁塔茶叶机械有限公司、安吉元丰茶叶机械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在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过程中,涉嫌提供虚假归档信息和公示期内未主动报告归档结果异议等问题。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司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暂停上述五家企业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请各省按规定程序执行。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延期开具发票,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上述企业相关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上述五家企业应将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事宜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购机者,并主动开展自查,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 请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代表我司约谈上述五家企业,核实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近期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违规问题处理工作相关事宜的说明》等规定,立即组织对上述五家企业的归档情况和补贴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如有问题,严肃处理。福建省农机局约谈情况和各省调查处理情况请于10月19日前报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 我司将会同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根据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情况,以及上述五家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适时研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5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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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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